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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行〔2023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9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17)预算指标及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补助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重点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按照财行〔201998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区域内绩效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

  附件: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615

  

附件下载:

  • 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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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