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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财政持续提升制度建设水平

   制度建设是管长远、立根本的重要举措。江西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积极发挥制度引领规范、支撑保障作用,通过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立根本,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 

  (一)构建“1+7+N”多方位多层次制度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参与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出台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国内短期培训、因公临时出国、外宾接待、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搭建起“1+7+N”制度框架,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厉行节约公务支出制度体系,为公务活动开展提供遵循。 

  (二)立足地方实际制定“江西特色”条款。一是严格约束相关公务行为。如,会议召开地参会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会议文件袋选择简易环保袋,降低公务活动支出;集中培训期间必须在培训地集中用餐,引导学员遵守学习纪律,刹住互相吃请的不良之风。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细则便于操作。如,对省内出差“可接待一次工作餐”进行细化明确,同一县(市、区)只安排一次工作餐。 

  (三)久久为功持续完善制度设计。主动跟踪,紧跟形势,及时响应,根据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出台或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如,为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车改后公务出行问题,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开展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针对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补丁”较厚情况,拟将差旅费相关规定整合并调整部分条款。 

   二、强支撑,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一)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制定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装修等规范性文件,通过支出标准化管理,解决预算编制缺乏依据、人为影响等问题,积极发挥支出标准体系长期性、稳定性、基础性作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 

  (二)推动部门业务与财政工作融合共进。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完善业务管理流程,推动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融合。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和经费保障工作。就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和经费保障共同开展调研,并进一步发文规范。二是建立与部门沟通培训机制,多次赴部门就预算管理、公务支出制度、财务管理等事项开展培训,推进部门业务发展与财务管理相协同,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科学精准、执行规范合理。 

  (三)多方合作推动监管全覆盖。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实现“三公经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预算一体化系统整合财政业务流程、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的主要载体作用,规范对口部门资金使用。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与监管部门等密切合作,多方施策,通过系列专项督查工作和结果通报等,有效严肃制度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如,为解决少数干部违规变相“吃公函”行为,省委办公厅发函强调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规范执行公函制度,对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委公开发表文章,明确公务接待“十个不得”行为,省财政厅明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吃公函”专项检查,针对“十个不得”行为进行督查等,共同推进制度落实。 

   三、优管理,提升行政财务规范化水平 

  (一)持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要求,对人才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妇女儿童发展等专项资金逐项制定管理办法,并结合预算管理新要求、新形势,对现行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职责分工、使用范围、分配方法、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细化明确,确保每项专项资金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钱。   

  (二)持续提升日常管理。一是建立归口管理部门支出进度月度调度机制,对支出进度靠后的单位发函督促,并将支出进度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提升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财政资金适度靠前发力作用。二是建立“零结转”管理模式。结合“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对归口管理的零基预算单位当年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原则上不再结转下年,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收回财政,减少资金沉淀,更好发挥资金效益。 

  (三)推进绩效管理全面提质增效。一是严格事前绩效评价。要求部门按规定设置事前绩效目标,并将事前绩效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必备依据,对审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不安排资金。二是强化部门事中绩效监控。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对发现的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分析原因并纠正。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持续予以支持,对绩效不佳的项目进行调减,引导部门和市县真正做到用好钱、办好事。 

  (江西省财政厅行政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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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4日